《康有为与戊戌变法》摘要
考察光绪帝在戊戌变法时期颁布的新政上谕,的确,仅有一小部分是出自康有为的建议,大部分则出自洋务派。再进一步考察新政上谕的内容,包括康有为建议的那一部分,也大多没有什么新鲜之处,像设京师大学堂、设经济特科、变科举、裁冗官等,都是洋务派乃至慈禧太后能够接受的。因此如果仅从新政上谕来分析康有为在戊戌变法中的作用,那么他的作用是很有限的。
然而康有为的活动及其影响并不仅表现在那些能够被洋务派接受的新政诏令上,,事实上他对那些诏令并不看重,认为它们不过是“琐碎拾遗,终无当也”。他主张变法“须自制度法律先为改定”,“先开制度局而变法律”。①即是说要在政治制度层面上进行变革。
注释:①《康南海自编年谱》,《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戊戌变法》第4册,第159、145页,神州国光社,上海,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