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新政举措内容
《戊戌变法史述论稿》·《新政诏书纷纷下》一章(蔡乐苏等著)摘要:
一、人事方面
百日维新期间,清廷人事政策明显沿着三条线索、两个方向发展:
首先是破格召见新人、小官,询问变法事宜,并酌授官职,令参预变法。
……如果照正常发展,全国真正通达时务的优秀年轻人才将逐步汇集光绪皇帝变法维新大旗之下。
人事方面发展的第二条路线是清廷借大变法之机,安排满族官员占据关键岗位,以便控制全国局势。
以上两条线索构成一个大的方向,即起用、重用新人、满人,变法中的第二个方向则沿着裁汰冗员的方向发展,其目的主要是节省经费,为偿还外债和整军经武等变法举措筹集到必要的资金。上述两个方向、三条线索的人事变革无论从目标上还是实际达到的效果来看,都有不少相互矛盾和冲突的地方,百日维新最终的悲剧性结局不能说与此无关。
二、文化教育方面
这一方面的变法主要包括改科举、办报纸、编译中外书籍、派游学等项内容。
改科举、废八股的深层动力实际上来自统治集团的最上层。……实际上,张之洞不仅曾经与湖南巡抚陈宝箴等通过各种渠道为改科举做了大量舆论等方面的准备工作,而且还与陈宝箴联名公开于7月4日递上了《妥议科举新章折》,支持改科举、废八股,并提出了新的考试方案。
废八股是清末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反映出新学力量的扩大和经济发展对新式人才的需求的增长。但是,仅废八股而不废科举制度,新学的发展仍会受到牵制,而新式知识分子的队伍确实没有壮大到足以与旧式土大夫队伍招领街的程度。 为了尽快扭转这种被动局面,倾向于维新的封疆大吏和满腔热忱的维新志士把希望寄托在了新式教育系统——学堂的建立上,希望通过学堂普及新式教育,扩大新式知识分子队伍,并最终废除科举制度,因此,学堂成为维新志士关注的另外一个焦点
6月11日的诏书提出“京师大学堂为各行省之倡,尤应先举办”后,有关部门及维新人士均极重视,积极开展筹备工作。……
7月10日,光绪皇帝再发上谕,令各省书院改为新式学堂……此后,改建或新创学堂的工作迅速铺开,京师、直隶、山西、陕西、两湖、江、浙乃至边远的甘肃、贵州等省份都有新学堂的设立,肇始于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近代教育系统由此而真正在国家教育系统中获得举足轻重的地位。
三、经济方面
首先是设立国家银行。
振兴商、工、农、路、矿各业,保护其发展,是经济方面变法的第二项主要内容。8月21日,光绪皇帝同意康有为等人的建议并发布上谕,宣布在北京设立农工商总局。
经济方面第三个重大变法举措是国家对重要的发明创造提供专利保护并加以奖励。
由于经济方面的改革是整个统治阶级关注的中心之一,原来洋务派也打下了相当的基础,再加上维新人士对经济问题多不太熟悉,也不准备去争夺这方面的领导权,因此,经济方面的改革相对比较顺利,在统治集团内部几乎没有遇到太大的阻力,地方官员回奏虽有时显得过于迟缓,但那更多不是因为心理上有抵触或依存观望,而是光绪皇帝留给他们做出反应、贯彻实施、总结汇报的时间实在太少太少。
四、政治方面
第一,许天下官民上书言事。
第二个成果,修改则例。所谓的则例是政府各部门长期工作过程中形成的行政文件和例案,按照惯例应定期修订。
第三个成果是改革上谕及各部行政命令的传达方式。
第四个成果是裁撤闲散机构、裁减冗员。此方面动作较大,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较多,故招致的反对也多。
百日后期,设立议政机构成为康梁维新派力争的重点目标之一。但未成功。
……
从以上诸方面的介绍可以看出,百日维新涉及面虽多,但要害问题实际上只有一个,即如何改革旧的政治、经济、教育文化、人事等方面的制度,以便与世界先进国家接轨,从而摆脱日渐严重的民族危机,达到振兴、富强的总目标。但任何大的变法都是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有理论宣传、组织人事、财政经费等多方面的准备,而所有这些都要有充分的时间和经费上的保证。百日维新开始时,除中央最高层人事安排方面作了应急调整外,其他各方面的准备 工作都没有系统展开。……急于求成的光绪皇帝每发一道变法诏令,都要求限期复奏或数日,或一个月,最多不超过两个月,但变法中所涉及的任何一项事业,如办学堂,修铁路、开矿山、设工厂等等,都不是短期内能够完成的,这就迫使地方各级大员不得不筹划对策,有的认真筹办,实事求是,办好以后如实奏报;有的按限复奏,塞责了事;有的先奏报实施设想,更慢慢具体落实;有的既不筹办,也不复奏,对变法诏令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