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彰健论康有为伪作奏折的情况与原因

黄彰健《戊戌变法史研究》《康有为戊戌奏稿辨伪并论今传康戊戌以前各次上书是否与当时递呈原件内容相合》摘录
黄彰健《康有为戊戌真奏议》序(全文)

    
     目录

     绪言
     一、应诏统筹全局摺辨伪
     二、敬谢天恩并统筹全局摺辨伪
     三、请告天祖誓群臣以变法定国是摺辨伪
     四、请广译日本书派游学摺辨伪
     五、请废八股试帖楷法试士改用策论摺辨伪
     六、请停弓刀石武试改设兵校摺辨伪
     七、请开学校摺辨伪
     八、请尊孔圣为国教、立教部教会以孔子纪年而废淫祀摺辨伪
     九、请励工艺奖创新摺辨伪
     十、请裁绿营、放旗兵、改营勇为巡警、仿德日而练兵摺辨伪
     十一、请定立宪开国会摺辨伪
     十二、请君民合治满汉不分摺辨伪
     十三、谢赏编书银两、乞预定开国会期、并先选才议政、许民上书事摺辨伪
     十四、请开制度局议行新政摺辨伪
     十五、请禁妇女缠足摺辨伪
     十六、请废漕运改以漕款筑铁路摺辨伪
     十七、请计全局筹巨款以行新政筑铁路起海陆军摺辨伪
     十八、请设新京摺辨伪
     十九、请断发易服改元摺辨伪
     二十、进呈日本明治变政考序辨伪
     二十-、进呈突厥削弱记序辨伪
     二十二、进呈法国革命记序辨伪
     二十三、进呈波兰分灭记序辨伪
     二十四、论康有为伪作戊戌奏稿的原因
     二十五、论《戊戌变法》第二册所辑录的康有为戊戌年奏摺
     二十六、康有为保国会序辨伪
     二十七、论今传康戊戌以前各次上书是否与当时递呈原件内容相合
     二十八、余论

   
    
     绪言

    康有为《戊戌奏稿》印行于宣统三年五月,书首有宣统三年三月康弟子徐勤所撰序及康女婿麦仲华所撰奏稿编辑凡例。凡例说:
     戊戌数月间,先生撰奏摺都六十三首,一代变法之大略在焉。亦有代作者。戊戌抄没,多所散佚。即篇目亦不能忆。内子同薇文僩(原字为单立人右边一间字),先生女也。累年搜辑,抄存得二十篇,迟迟久待,终无以搜全,惧久而弥佚,先印之,以应天下之望。余俟搜得,陆续补印。
     存目十三篇,先附於此。各篇先後,按月为次。
     先生进呈编书,亦在此时。今将其序文五篇,附刻於後。
     由凡例看来,康有为《戊戌奏稿》应该是研究戊戌变法极重要的原始资料。故近人为文论康戊戌年事迹,即多据《戊戌奏稿》。没有人想到《戊戌奏稿》所载奏摺二十篇及进呈编书序五篇,其中仅进呈《俄彼得变政记序》及《呈请代奏皇帝第七疏》,见於光绪二十四年三月上海大同译书局石印本《南海先生七上书记》,系戊戌政变前公开印行,真实可信,其余二十三篇都是假的。
     康伪作的戊戌年奏稿,还不止《戊戌奏稿》所载。《知新报》所载戊戌年康的《条陈商务摺》及《裁撤厘金片》亦系康政变後伪作;今传康戊戌年所作保国会序,亦系康补作;而今传戊戌以前康各次上书与进呈本亦可能不同。这都是本文拟详细论证的。今先从最有名的《应诏统筹全局摺》讨论起。

    
(二十四)论康有为伪作《戊戌奏稿》的原因

     据上文所考讨,康《戊戌奏稿》所收康奏折二十篇,及进呈编书序九篇,其中仅《呈请代奏皇帝第七疏》及进呈《俄罗斯大彼得变政记序》系戊戌政变前印行,真实可信;其余二十三篇,都是假的。
     这些假奏摺其中有两篇是梁启超伪作的。梁作伪理由,我在本文第二节已讨论。
     《戊戌奏稿》刊於宣统辛亥。康刊行《戊戌奏稿》的理由可从该书卷首徐勤所作序文予以推测。这篇序文写得极冠冕堂皇,今徵引於下:
     ……
     ……及资政院既开,议员群请开党禁而未获,岂天之不佑中国耶?……
     徐序以未开党禁作结,则康之伪作《戊戌奏稿》似想达到开党禁的目的。
     要开党禁,自需使人们相信康对光绪非常忠诚,而康在戊戌年所上真奏疏,由文句来看,自然是对光绪极其忠诚的。
     康戊戌年所撰奏折底稿,由于康仓皇逃离北京,未随身带出,因此他就出诸于伪作一途。梁启超《戊戌政变记》所载戊戌年康所上二摺,未为人发现其伪,这也可增加康继续作伪的胆量。
     康想开党禁,因而伪造《戊戌奏稿》,以表示其对清室之忠诚,这恐不足以说服在宣统朝当国之庆亲王奕劻。戊戌政变后,在广东南海康有为家中,抄获康友朋弟子来信,其中骂大清国为大浊国,谓清朝不足辅,并提到谭嗣同为伯里玺之选;而康写信与梁也提到用孔子纪年系改正朔,用以合群。他们对清廷之不忠诚,清廷已抓获铁证。康要想开党禁,自不为清廷允许。
     清廷之开党禁,系在宣统辛亥九月初九日,系九月初八日张绍曾蓝天蔚兵谏的结果(注一),已在八月十九日革命党人在武昌起义以后。张绍曾致电清政府,要求君主立宪,赦国事犯,其主张与康梁接近。伍宪子《中国民主宪政党党史》说:张蓝与康梁通声气。今考张曾致电资政院,"请恤戊戌殉国诸人遗孤"(注二),则伍说可信。
     张蓝兵谏之为清廷采纳,仍由于革命党人在武昌起义,系时势所迫。万木草堂遗稿卷四第六十一页康梁致黎元洪书说:
     即今党禁之开,尚赖革党炮声之力。吾之弃绝于旧朝久矣。
     这倒是老实话。
     《戊戌奏稿》的刊行,不足以说服清廷开党禁,康对此应有自知之明,但《戊戌奏稿》之刊行仍可使那些不明了戊戌政变真相、不明康党内情的人对康同情,可增加康在海外筹款的方便,可增加康在国内外的政治力量。
     《戊戌奏稿》提到请立宪开国会,这还可以用来应付革命党人的攻击,使人不相信革命党人所说,康在戊戌年即已抛弃设议院的主张。
     《实录》记:
     光绪三十四年……
     康伪作的《请定立宪开国会摺》主张"立行宪法,大开国会""以国会立法,人主尊为神圣,不受责任",正系对"九年立宪"、"大权归于朝廷"立说。
     康《戊戌奏稿》刊行于宣统辛亥五月,其意在使人认为康此一主张在戊戌年光绪亲政时,已蒙光绪欣赏,现光绪已殁,清廷不应违背光绪意旨。
     仅凭此一伪摺恐怕还不能使人相信,因此他又伪造了《请君民合治汉满不分摺》、《谢编书银两摺》及进呈《突厥削弱记》、《法国革命记》、《波兰分灭记》等书的序。他也不能仅强调此一事,因此他就大量地伪作他在戊戌年所上的奏折了。
     这可能是他伪造《戊戌奏稿》的主要原因。
     康《戊戌奏稿》刊行于宣统三年辛亥。今考康于光绪三十三年丁未曾以海外二百埠华侨名义上书请愿,要求开国会,实行立宪,除满汉之名籍,定国名曰"中华",满人均赐汉姓,并请营新都于江南。伪《戊戌奏稿》正包含这些意见。请愿书中提到营建新都,其文句即有与《戊戌奏稿》《请设新京摺》相同的。
     清廷于九月初九日开放党禁,九月二十六日任命梁启超为法部副大臣。军机处电报档收有宣统三年十月初九日法部副大臣梁启超致内阁电:
     有函托潘达,潘丁艰,别托人。人心久变,一胜勿骄。乞乘此时奏仿北魏孝文改拓跋为元氏例,皇室改姓,改号中国。清字即以对清朝,不以对外。用孔子或黄帝纪年。立集国会,以顺舆情,定国体。超。佳(《辛亥革命》第八册 P.144) 梁此电所建议即本康的《请愿书》及康的《戊戌奏稿》《请君民合治满汉不分摺》。《戊戌奏稿》虽伪,仍然是研究康在宣统朝政治活动的重要资料。
     梁氏此一电报的发出,已在九月十九日梁到东三省,企图联络张绍曾蓝天蔚,以张蓝兵柄解除,致计划失败以后。想如何夺取政权,才是康梁的真心,而所谓君主立宪,虚君共和,请皇室改汉姓,则是幌子。
     康在戊戌年光绪召见以后,主张以君权雷厉风行,缓开国会。康的主张应为康的弟子徐勤及康的女婿麦仲华所知。而徐竟为康的《戊戌奏稿》作序,麦竟为《戊戌奏稿》撰"编辑凡例"。 《戊戌奏稿》一书可以说是康党集体伪作。
    

康有为在光绪戊戌年上的奏议,在戊戌政变前列布的仅四篇:
(一)、『呈请代奏皇帝第七疏』。
(二)、『进呈俄罗斯大彼得变政记序』。这两篇已收入光绪二十四年三月上海大同译书局印行的『南海先生七上书记』内。
(三)、『请饬各省改书院淫祠为学堂摺』,见光绪二十四年七月十一日知新报。
(四)、『请开农学堂地质局,以兴农殖民而富国本摺』,见谕摺汇存及光绪二十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中外日报。
这四篇均印行於政变以前,真实可信。
康戊戌正月初八(康自编年谱作初七)上摺,向光绪建议成立制度局。戊戌五月初一复上摺重提此议,并谢光绪召见之恩。这两个摺子最早见於梁启超『戊戌政变记』。梁书印行於光绪二十五年四月。梁书撰写已在政变爆发,梁亡命日本以後。
宣统三年辛亥五月,康印行其『戊戌奏稿』。该书收康奏摺二十篇,及康进呈编书序五篇。上举『戊戌政变记』所载康摺,经康润色改定,收入『戊戌奏稿』,而『知新报』及『谕摺汇存』所载康的那两篇真奏摺,则『戊戌奏稿』遗漏未收。
梁在『戊戌政变记』中,否认他们曾有『保中国不保大清』的企图。仅读『戊戌政变记』及康『戊戌奏稿』,我们会对当时他们从事救亡图存的变法活动而横遭诬蔑,付与由衷的同情。『戊戌政变记』出版後,该书所载戊戌正月康向光绪建议设制度局的摺子,遂传诵一时。朱寿朋『光绪朝东华续录』、赵炳麟『光绪大事汇鉴』即均载有康此摺全文。
在宣统辛亥康印行的『戊戌奏稿』中,收有戊戌六月康代内阁学士阔普通武撰写的『请定立宪开国会摺』。在该摺中,康主张『三权鼎立,以国会立法,以法官司法,以政府行政,而人主尊为神圣,不受责任』。在专制政体的淫威下,康竟敢代人撰拟这个摺子,真是了不起。民国二十九年我在大学选修『中国近代史』时,读到康这个摺子,即对康非常崇敬。
在那个时候,我读『戊戌政变记』,我的眼睛中即充满了泪水。康梁笔锋均带情感,有极大的说服力。康梁的确是近代中国的文豪,名不虚传。
在民国十年,梁著『清代学术概论』。梁在该书中坦白地承认,他在光绪丁酉戊戌在湖南曾从事革命活动。与『戊戌政变记』所记迥然不同。
民国四十二年,伪中共政权『中国史学会』出版『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第八种:戊戌变法』四厚册。该书将宣统三年康印行的『戊戌奏稿』全部收入,认为是真实可信的奏议。
民国四十七年,伪中共政权『明清档案馆』所编的『戊戌变法档案史料』出版。该书收有戊戌五月十四日庆亲王奕劻『遵旨妥议摺』。
康戊戌正月向光绪建议设制度局,康的条陈是交总理衙门代呈。总理衙门将康条陈压搁至戊戌二月十九日,始由翁同龢递呈御览。当日即奉旨,命总理各国事务王大臣妥议具奏。五月十四日总理各国事务庆亲王奕劻遵旨议上,而所引康原呈竟与『戊戌政变记』『戊戌奏稿』所载不同。
照通常情形说,奏稿入集时,是可以在辞句方面修饰润色的。而奕劻所引康原呈与『戊戌政变记』『戊戌奏稿』所载康摺文句,竟完全不同。康原呈建议,设法律、税计、学校、农商、工务、矿政、铁路、邮政、造币、游历、社会、武备等十二局,而『戊戌政变记』『戊戌奏稿』所举十二局名,无造币局,税计局作度支局,游历社会二局作游会局,农商局作农局商局,武备局作陆军局海军局。康原呈所记十二局名,在刊行时,应无润色更定的必要。
奕劻遵旨妥议,所引康原呈不可能有错,而且也不会错得那样多。在清代,臣工奏摺如有错字,皇帝会予以责罚申斥。奕劻系老於公务之人,他遵旨妥议,绝不会疏忽至此。奕劻遂旨议上,因不赞同康的建议,故光绪有旨命其另行妥议具奏。五月二十五日,复命军机大臣会同总理衙门王大臣将康摺切实筹议具奏,不许空言搪塞。光绪已有严旨,而戊戌六月十五日军机大臣世铎等遵旨议上,世铎所引康原呈与奕劻所引完全相同。世铎领衔的『遵旨会议摺』亦见『戊戌变法档案史料』。故论戊戌正月康建议内容,断应以奕劻及世铎所引为正。
『戊戌政变记』及『戊戌奏稿』所收康戊戌正月设制度局摺既不可信,而『戊戌政变记』『戊戌奏稿』所载戊戌五月康谢恩摺内容与此一伪摺有相合处,故戊戌五月康谢恩摺亦系伪摺,不可依据。
我遂进一步审核『戊戌奏稿』所载康其他奏摺,我发现戊戌岁暮康自编年谱叙述康在戊戌年代他人草拟的奏摺内容,多与『戊戌变法档案史料』所载该人真奏摺相合,而『戊戌奏稿』所载反与康年谱及档案所载该人真奏摺不合。
『戊戌奏稿』所载『请开学校摺』、『请尊孔圣为国教摺』,与『知新报』所载『请饬各省改书院淫祠为学堂』真摺,内容抵触。而康年谱所记与真摺相合。
戊戌七月初三日,阔普通武上摺请开议院,阔氏真摺见戊戌变法档案史料。康自编年谱不以阔此举为然。康年谱在康生前未刊行,而康年谱所记与戊戌五六月康进呈的『日本变政考』未刊稿的议论相合。
於是彰健遂撰写『康有为戊戌奏稿辨伪』一文,我指出『戊戌政变记』研载戊戌正月五月伪康摺,系梁启超在政变後,为了宣传保皇,需叙述光绪向用康始末而凭记忆补作。凭记忆补作,自然要与奕劻引康原呈不合了。
康在戊戌四月二十八日光绪召见以後,主张『尊君权』,『缓开国会』,『以君权雷厉风行』。光绪二十七年梁启超主张开明专制,即与康的主张相合。及光绪死,康梁遂主张虚君共和。宣统辛亥,康刊行其伪『戊戌奏稿』,其中所收代阔普通武所拟『请定立宪开国会』伪摺,主张立开国会,人主尊为神圣,不受责任,即系与康在宣统时的政治活动相配合。光绪末年,革命党人曾指摘康在戊戌年主张尊君权。康在宣统朝刊行伪『请定立宪开国会摺』,即想否认康在戊戌年曾有尊君权一事。
『戊戌政变记』及『戊戌奏稿』所载伪康摺,印行於政变以後,我们应用来讲戊戌政变以後康的政洽活动。如用以讲政变以前康的政治活动,那就得注意这些伪摺所记与政变以前的真实史事是否相合了。根据这些假奏摺,讲戊戌政变以前康的政治活动,即令讲得对,也与根据伪古文尚书讲中国上古史一样,不足为训。
拙著『戊戌变法史研究』,分析政变以前康的政治活动,即根据康党的秘密书信、康的未刊稿及『戊戌变法档案史料』所载康有为真奏摺立论。对康自编年谱所记,仍利用原始可信的资料一一审核。像本书所收戊戌八月初五初六杨深秀宋伯鲁所上奏摺,即系康有为在八月初四代草,并授意杨宋递上的。康年谱对此即讳而不书。
拙著『戊戌变法史研究』出版後,我认为,我所见到的康有为戊戌真奏议仍应予以辑录出版。这些真奏摺有些由康署名,有些则康年谱说是康代草,而由杨深秀宋伯鲁徐致蜻等人署名递上。这些人的奏摺为康所草,有些有戊戌年梁启超的信作为旁证,有些则由奏文中也可找出证据,证明确系康代撰。
将这些真的康摺注明其来源,以按语说明其真,然後再附录康的那些假奏摺,以按语说明其假,将真奏摺假奏摺一并刊行,以便读者比对,这对研究戊戌变法的历史将不无帮助。
『戊戌奏稿』所收『进呈俄大彼得变法考序』,应据『南海先生七上书记』改为『进呈俄彼得变政记序』。『俄彼得变政记』已印入『皇朝畜艾文编』,但未注明作者。今由『南海先生七上书记』,可以证明该文系康所撰。『南海先生七上书记』系韩国友人闵斗基先生在日本代为访得,谨志於此,以示谢忱。
戊戌七月二十日张元济上『变法自强,亟宜痛除本病,统筹全局摺』。康自编年谱并未说张氏此摺为康代草。但该摺用『议政局』一词似源出於康的『日本变政考』未刊稿,而张摺主张开懋勤殿,设顾问,又正是康的主张,因此,我辑录康戊戌年真奏议,仍将此摺附入,以供读者研究参考。
戊戌二月十七日,宋伯鲁上『请派员赴美,集办公司,开办各省铁路矿务摺』。八月初五日,杨深秀上『请探查窖藏金银处所,鸠工掘发,以济练兵急需片』。宋摺与杨奏片,均系康代草。八月初五日杨奏片即含有调袁世凯军队至北京的阴谋。宋杨所上摺片,现存北平故宫。『戊戌变法档案史料』未将此二重要奏摺收入。将来如大陆重光绪有机缘得见,当补录印入本书。
戊戌五月,军机处曾再检上光绪二十一年康上光绪第三书。由『戊戌变法档案史料』附录二『本编未选辑档案史科目录』看来,北平故宫所藏康上光绪第三书虽已不全,但仍系真本,与今传『南海先生四上书记』所载康第三书内容可能不同。将来如看见此一真本,亦应补录,印入本书。
麦仲华『南海先生戊戌奏稿凡例』说:戊戌数月间,先生手撰奏摺都六十三首,亦有代作者。戊戌抄没,多所散佚,即篇目亦不能亿。……存目十三篇,(俟)授得补印。
康戊戌年奏摺在政变时抄没,散佚,康对其篇目亦不能尽亿,这自然是实情,然康却又能记得在戊戌年共草奏摺六十三篇,这颇令人诧异。『存目十三篇』 ,其篇目见戊戌奏稿目录,以康自编年谱校之,应存的目亦应不止此数。由康自编年谱所记,也算不出康在这年共草奏摺六十三首。对戊戌奏稿凡例所记“六十三”这个数目字,我们似不必太重视。对康戊戌年所上真奏摺,我俩仍应根据康自编年谱所记,继续寻访。由本书所辑录的看来,康戊戌年所草奏摺多由杨深秀宋伯鲁徐致靖等人署名递上。由于康对戊戌年所上奏摺篇目已不能完全记忆,故对杨宋徐三人在戊戌年所上的奏摺亦应留意访求。本书辑录的康有为戊戌真奏议,包含康代他人草拟的在内,仅三十余篇,而『俄彼得变政记』及『日本变政考』未计算在内。如果“凡例”所说“六十三首”这一数字可信,别本书所辑得的,也只比总数的一半多一点。 『戊戌变法』四厚册颇收录了一些在自由中国不易看到的资料。但康有为『答友人论议院书』、『奉诏求救文』、『公开信』、『与赵曰生书』等重要资料,仍遗漏未收。本书所收康有为『日本变政考』,实为研究戊戌四月光绪召见康以后,康的政治主张最原始可信的资料。『戊戌变法』、『戊戌变法档案史料』即均遗漏『日本变政考』未收。我很想将我看到的二书未收的戊戌变法重要史料,另编一资料丛刊,以方便读者研究。 『康有为戊戌真奏议,附康有为伪戊戌奏稿』排版将竟,谨述本书编辑缘起于此。
【梦史氏按】这篇序文中有“伪”等字样,看着刺眼,想删改,又不可强加于原作者,只好请读者诸君谅解,那是彼时彼地的语言习惯,总还是“一个中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