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与中俄密约

摘录之一 订立中俄密约的前奏

    1895年7月19日,署两江总督张之洞上了个《密陈结援要策片》,阐述其外交政策上的见解:
     查外洋近年风气,于各国泛交之中,必别有独加亲厚之一二国,平日预订密约,有战事时,凡兵饷军火可以互相援助,若无密约者,有事便守局外,不肯干预。今欲立约结援,自惟有俄国最便。缘英以商朘中国之利,法以教诱中国之民,德不与我接壤,美不肯与人兵事,皆难议此。查俄与中国乃二百余年盟聘都邦,从未开衅,本与他国之屡次构兵者不同。且其举 动阔大磊落,亦非西洋之比。……此次为我索还辽地,虽自为 东方大局计,而中国已实受其益,倭人凶蜂藉此稍挫,较之他 国袖手旁观隐图商利,相去远矣.正宜乘此,力如联络,厚其 交谊,与之订立密灼,凡关系俄国之商务、界务,酌与通融。如 俄国用兵于东方,水师则助其煤粮,其兵船可入我船坞修理; 陆路则许其假道,供其费粮车马.一切视其所资于我者,量为 协济。面(而)与之约定,若中国有事,则俄须助我以兵,水师 尤要;并与议定若何酬报之法。盖俄深忌英独擅东方之利,中 俄相结,则英势稍戢,俄必愿从。总之,中国惟海军练成不易, 若有俄相助,将来无论何国寻衅,数旬之内可以立发兵舰数十 艘游行东方海面,则我得以专备陆路战守之计,而敌人亦断不 能为深入内犯之谋矣。此尤交邻之微权,救急之要策也。中 国于外洋各国,向皆一例齐观,此次遂无援助。此等事须平日 预筹,及今围之,万不可缓。应请旨敇下王大臣密行筹议,井 电出使大臣密速筹商妥办。
     光绪皇帝前发上谕中的联俄主张在中枢得到了翁同龢等人的 支持,在地方大员中得到张之洞等的响应,事实上,张之洞在甲午 战争开始前就已经通过驻俄公使许景澄在此方面开展了大量工 作,为此后外交政策上的改革和中俄密约的签订奠定了必要的基 础。此后李鸿章以70高龄奉命使俄,签定密约,充其量不过是履 行一个必不可少的手续而已。

摘自《戊戌变法史述论稿》

摘录之二:密约之订立

    ……俄国方面是要通过与清朝代表签订密约,以在华攫取前所未有的巨大权益:而李鸿章代表的清方,则想通过密约,实现它"联俄拒日"的梦想,这种"策略"特别是李鸿章长期以来力主的。何以如此?有学者形象地指出,从其思想上找原因,就是一要依赖"保护伞",二想玩"外国牌"。"保护伞"是其心目中可能的"盟邦","外国牌"则是"以夷制夷"。'其实,在国际关系的格局中,总有联谁拒谁、拉谁打谁的问题,这是基于国家利益的策略筹划。并且,联拒拉打的对象也不是绝对的、恒定的,一切根据外交战略为转移。具体到当时的俄国和清朝,也都不外此。当然,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两国的地位不是对等的,这种外交策略的实施效果会大不一样。但无论如何,对李鸿章以及清朝的"以夷制夷"的策略构想,起码在主观追求的目标和立意上,也不应该不做任何具体分析简单地全面否定。当然,当时清方与俄国暗中签汀密约,在相当程度上是受俄方诱惑、欺蒙加讹诈的结果,并不是一招儿成功棋,这是为既定的历史事实所证明了的。
     俄国在招待上哄李鸿章高兴,目的之一当然是想给他灌"迷幻剂",好让他美滋滋、醉醺醺地在密谈中不好"讨价还价"。李鸿章似乎不会真的就陷在对方布设的"甜蜜陷阱"中完全迷了魂儿,连当时进行密约会谈的俄方主要人员维特(财政大臣),在后来发表的回忆录中,也认为"以李鸿章的智力和常识来判断",他要算自己一生接触的政治家中的"很卓越的一个"。李鸿章明里"客客气气"地应付场面,秘密会谈中尽管也未摆剑拔弩张的架势,但有些问题上还是看得出利害也进行过争执的,并且随时用特殊密码电报与军机处联系,请示最高决策层的意见。不过,结果是在重要问题上到底没能依清方的意见。俄方自始至终地控制着局面,甚至临场玩过这样的把戏:在签字的前一刻,当俄方发现条约文本当中,有一处他们原拟删去但因疏漏没有删去的字句时,竟借故到了吃午饭的时间而临时休会,暗中让秘书将条约文本重抄一份,神不知鬼不觉地换到下午继续的会议上供签字用。
     此外,还有传闻说俄方给了李鸿章两三百万卢布的巨额贿赂。李鸿章若真是如此受贿,揣进自己的腰包,那他完全就是贪赃卖国了。不过,此事没有可靠的根据,连俄方谈判的当事人也予以明确否认。揆情度理,"老道"的李鸿章,恐怕是不会也决不敢做这等要钱不要命的事情的。
     无论如何,密约是签了。在6月3日。
     对中俄密约当时外间不明底里,但根据种种迹象进行猜测、判断,一时间传闻盛行,沸反盈天,甚至有条约具体文本揭载报端,可见这个问题在国际外交事局中的极度敏感性。事实证明,关于中俄签订密约的猜测是符实的,但构想出的条约具体文本,与实际者自难以相同。中俄议订密约之事多年间为当事双方讳莫如深,该约文本更是作为绝密之件,在中方者存于清政府和后来中华民国外交部的档案库里。现将中俄密约中文本条款照录如下,谈判过程中争议、修改之处随文在[]内用小字注明:
     第一款 日本国[初稿此处有"或与日本同盟之国"八字俄方删去]如侵占俄国亚洲东方土地["土地"初稿作"属地",中方提改],或中国土地,或朝鲜土地,即牵碍此约,应立即照约办理。如有此事,两国约明,应将所有水陆各军届时所能调遣者尽行派出,互相援助。至军火粮食,亦尽力互相接济。
     第二款 中俄两国既经协力御敌,非由两国公商,一国不能独自与敌议立和约。[中方提议末尾添"如非敌国,不在此例"八字,俄方不允。]
     第三款 当开战时,如遇紧要之事,中国所有口岸,均准俄兵船驶入。如有所需,地方官应尽力帮助。
     第四款 今俄国为将来转运俄兵御敌并接济军火粮食,以期妥速起见,中国国家允于["中国国家允于"六字初稿作"议于"]中国["中国"二字中方提议加人]黑龙江、吉林地方接连铁路以达海参崴。惟此项接造铁路之事,不得藉端侵占中国土地,亦不得有碍大清国大皇帝应有权利。其事可由中国国家交华俄银行承办经理["其事可由……"句,俄方初稿作"其事可由中俄公司经理"]。至合同条款,由中国驻俄使臣与银行就近商订。
     第五款 俄国于第一款御敌时,可用第四款所开之铁路运兵、运粮、运军械。平常无事,俄国亦可在此铁路运过境之兵粮。除因转运暂停外,不得藉他故停留。[本条俄方初稿作:"无论和时战时,俄国可用上款所开之铁路运兵、运粮、运军械。"中方议删,俄方不允。]第六款此约由第四款合同批准["合同批准,初稿作"所让之事"]举行之日算起照办,以十五年为限。届期六个月以前,由两国再行商办展限["届期……"句为初稿所无,系俄方增入]。[本条中方议删,俄方不允。]
     从注明的文字中,即可看出双方最后争议及结果的大致情况。很明显,中方所争得的,主要只是几处限定性文字的表述,而在俄方认为对它不利的一些重要事情上,是决不让步的。如清方欲将防御对象扩大到除主要的日本之外再加上其"盟国",俄国自然不愿制造它与列强中其他国家的对立面,故不予答应。后来的事实证明,尽管中俄双方有这样的密约,但中方绝对借不上俄国的"保护伞",而遭受的恰恰是它变本加厉的侵略。通过这一密约,沙俄侵略势力在中国东北地区得以更有"保障性"地深入和扩大。"弱国无外交",这一残酷的历史法则,在《中俄密约》的议订和后果问题上,再一次得到了无情的印证。李鸿章的外交失策,在这一事局中也是比较典型的一次显示。中国近代外交家也是著名诗人的黄遵宪,有这样一首写李鸿章的诗:
     毕相伊侯久比肩,外交内政各操权。
     抚心国有兴亡感,量力天能左右旋。
     赤县神州纷割地,黑风罗刹任飘船。
     老来失计亲豺虎,却道支持二十年。
     把李鸿章看做是在权能、名望上可与德国俾(毕)斯麦、日本伊藤博文相类比的人物,心系国家兴亡,力能左右旋天,但在中国被包括俄罗斯在内的列强纷纷宰割的形势下,晚年的他失策地与沙俄等国亲和,却还说能维持二十年的相安无事。这是黄遵宪此诗的大意。作者在这首诗的自注中言及,李鸿章出使俄国时,对在上海送行的他说,"联络西洋,牵制东洋,是此行要策"。看来,当时事李鸿章还是自以为得计的,但为历史结局所证明的恰为"失计"。岂不是又一场悲剧!
    

摘自《李鸿章的外交生涯》(董丛林 团结出版社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