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史氏按】在“简历”之外录以《清史稿》有关记载,本意是补充另一视角的简历。可是,对于康有为的这一“视角”,却必须多说两句。《清史稿》的列传将康有为与张勋并立,一个是民权先行,一个是封建余孽,岂可相提并论?!可是《清史稿》也有说法:“勋与
有为又与清室相终始”。康有为本是“借君权以行民权”,可是不顾形势已变,逆潮流而行,只好与张勋走到了一起。虽无合污之心,却有同流之实,也只好说康有为是咎由自取吧。但是,毕竟还是要分清他与张勋之流的不同。详说可见《再论康有为的历史评价问题》。
列传二百六十
张勋 康有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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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字广厦,号更生,原名祖诒,广东南海人。光绪二十一年进士,用工
部主事。少从朱次琦游,博通经史,好公羊家言,言孔子改制,倡以孔子纪年,尊
孔保教,先聚徒讲学。入都上万言书,议变法,给事中余联沅劾以惑世诬民,非圣
无法,请焚所著书。中日议款,有为集各省公车上书,请拒和、迁都、变法,格不
达。复独上书,由都察院代递,上览而善之,命录存备省览。再请誓群臣以定国是,
开制度局以议新制,别设法律等局以行新政,均下总署议。
二十四年,有为立保国会於京师,尚书李端棻,学士徐致靖、张百熙,给事中
高燮曾等,先后疏荐有为才,至是始召对。有为极陈:“四夷交侵,覆亡无日,非
维新变旧,不能自强。变法须统筹全局而行之,遍及用人行政。”上叹曰:“奈掣
肘何?”有为曰:“就皇上现有之权,行可变之事,扼要以图,亦足救国。唯大臣
守旧,当广召小臣,破格擢用;并请下哀痛之诏,收拾人心。”上皆韪之。自辰入,
至日昃始退,命在总理衙门章京上行走,特许专擢言事。旋召侍读杨锐、中书林旭、
主事刘光第、知府谭嗣同参预新政。有为连条议以进,於是诏定科举新章,罢四书
文,改试策论,立京师大学堂、译书局,兴农学,奖新书新器,改各省书院为学校,
许士民上书言事,谕变法。裁詹事府、通政司,大理、光禄、太仆、鸿胪诸寺,及
各省与总督同城之巡抚,河道总督,粮道、盐道,并议开懋勤殿,定制度,改元易
服,南巡迁都。未及行,以抑格言路,首违诏旨,尽夺礼部尚书、侍郎职。旧臣疑
惧,群起指责有为,御史文悌复痛劾之。上先命有为督办官报,复促出京。
上虽亲政,遇事仍承太后意旨,久感外侮,思变法图强,用有为言,三月维新,
中外震仰。唯新进骤起,机事不密,遂致害成。时传将以兵围颐和园劫太后,人心
惶惑。上硃谕锐等筹议调和,有“朕位且不能保”之语,语具锐传。於是太后复垂
帘,尽罢新政。以有为结党营私,莠言乱政,褫职逮捕。有为先走免,逮其弟广仁
及杨锐等下狱,并处斩。复以有为大逆不道,构煽阴谋,颁硃谕宣示,并籍其家,
悬赏购捕。有为已星夜出都航海南下,英国兵舰迎至吴淞。时传上已幽废,且被弑,
有为草遗言,誓以身殉,将蹈海。英人告以讹传,有为始脱走,亡命日本,流转南
洋,遍游欧、美各国。所至以尊皇保国相号召,设会办报,集赀谋再举,屡遇艰险
不少阻。尝结富有会,起事江汉,皆为官兵破获,诛其党。连诏大索,毁所著书,
阅其报章者并罪之。初,太后议废帝,称病徵医,久闭瀛台,旦夕不测。有为闻之,
首发其谋,清议争阻,外人亦起责言,两江总督刘坤一言“君臣之分已定,中外之
口难防”,始罢废立。拳匪起,以灭洋人、杀新党为号,太后思用以立威,遂肇大
乱,凡与有为往还者,辄以康党得奇祸。
宣统三年,鄂变作,始开党禁,戊戌政变获咎者悉原之,於是有为出亡十馀年
矣,始谋归国。时民军决行共和,廷议主立宪,而有为创虚君共和之议,以“中国
帝制行已数千年,不可骤变,而大清得国最正,历朝德泽沦浃人心,存帝号以统五
族,弭乱息争,莫顺於此”。内阁总理大臣袁世凯徇民军请,决改共和,遂下逊位
之诏。有为知空言不足挽阻,思结握兵柄者以自重,颇游说当局,数年无所就。丁
巳,张勋复辟,以有为为弼德院副院长。勋议行君主立宪,有为仍主虚君共和。事
变,有为避美国使馆,旋脱归上海。
甲子,移宫事起,修改优待条件,有为驰电以争,略曰:“优待条件,系大清
皇帝与民国临时政府议定,永久有效,由英使保证,并用正式公文通告各国,以昭
大信,无异国际条约。今政府擅改条文,强令签认,复敢挟兵搜宫,侵犯皇帝,侮
逐后妃,抄没宝器,不顾国信,仓卒要盟,则内而宪法,外而条约,皆可立废,尚
能立国乎?皇上天下为公,中外共仰,岂屑与争,实为民国羞也!”明年,移跸天
津,有为来觐谒,以进德、修业、亲贤、远佞为言。丁卯,有为年七十,赐“寿”,
手疏泣谢,历叙恩遇及一生艰险状,悲愤动人。时有为怀今感旧,伤痛已甚,哭笑
无端。自知将不起,遂草遗书,病卒於青岛。
有为天资瑰异,古今学术无所不通,坚於自信,每有创论,常开风气之先。初
言改制,次论大同,谓太平世必可坐致,终悟天人一体之理。述作甚多,其著者有
孔子改制考、新学伪经考、春秋董氏学、春秋笔削大义微言考、大同书、物质救国
论、电通,及康子内外篇,长兴学舍、万木草堂、天游庐讲学记,各国游记,暨文
诗集。
论曰:光、宣两朝,世变迭起,中国可谓多故矣。其事皆分见於纪、传。断代
为史,辛亥以后,例不能详。唯丁巳复辟,甲子移官,实为逊位后两大案,而勋与
有为又与清室相终始,亦不可遂没其人。明末三王及诸遗臣,史皆勿讳,今仿其体,
并详著於篇,庶几考有清一代之本末者,有所鉴焉。[一] [一] 按:关内本此卷
是上卷移来的劳乃宣传、沈曾植传,无张勋传、康有为传。传后有论,其文是:
“论曰:乃宣、曾植皆学有远识,本其所学,使获竟其所施,其治绩当更有远到者。
乃朝局迁移,挂冠神武,虽皆侨居海滨,而平居故国之思,无时敢或忘者。卒至憔
悴忧伤,赉志以没。悲夫!”关外一次本於张勋传后附有张彪传,全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