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变后荣禄继续主张变法改革
《荣禄与戊戌变法》摘录
政变后荣禄继续主张变法改革,他认为"乱党既已伏诛,而中国变法自强之事,亦当择其紧要者次第举行",而刚毅等人主张新法万不可用,维新党几应屏斥一空,荣禄以中外情势与之反覆辩论。〔46〕可见,荣禄主张变法的初衷并末因政变的发生而改变。八月初六政变后,十一日发布上谕:"朝廷振兴庶务,筹办一切新政,原为当此时局,冀为国家图富强,为吾民筹生计,……此外业经议行及现在交议各事,如通商、惠工、重农、育材以及修武备、浚利源,实系有关国计民生者,亟当切实次第举行。其无益时政而有碍治体者均毋庸置议,着六部及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详加核议,据实奏明,分别办理。方今时势艰难,一切兴革事宜总须斟酌尽善,期于毫无流弊。朕执两用中,不存成见,尔大小臣工等号当善体朕心,共矢公忠,实事求是,以副朝廷励精图治,不厌求详之至意。"荣禄在政变入京后备受重用,许多重大事件常常一言定议,这道上谕的颁发,荣禄应当起到了促成的作用,而谕旨中的内容也和荣禄的思想相符合。此后以光绪或慈禧的名义多次下达旨意,重申关系国计民生的自强新政应当实力举行,尚未兴办者亦当次第推广,并保护外国教士,免滋事端。责成各省官吏破除积习,实心任事,励精图治,共济时艰。〔47〕而各地开学堂、练洋操、裁冗兵冗员、修铁路、派游学、兴农工商务等变法改革,也并没有因政变而废除。〔48〕许多在百日维新中只有倡议而未来得及付诸实施的改革,在政变后得到落实。荣禄在北京也继续关注练兵筹饷等改革,并要求南北洋暨湖北各省赶造枪炮并精考北洋沿海舆图。〔49〕在遗折中,荣禄在垂危之际坦露心迹:"方今强邻环伺,伏莽未清,财匮民穷,亟需补求。伏愿皇太后、皇上简任贤能,振兴庶务,惩前毖后,居安思危。新政之当举者必以实力推行,成宪之当遵者毋以群言混淆。善求因革之宜,驯致富强之效"。〔50〕这应该说是荣禄对自己身前事的总结,从中可以看出他始终持变法图强的思想主张。
注释:
〔46〕《国闻报》,1898年10月23日。
〔47〕光绪二十四年八月十四日、二十一日、二十二日、二十三日、二十六日、二十九日,九月初一日、初十日、二十二日、二十五日、二十六日,十月初三日、十一日、十八日、十九等日谕、懿旨,参见《清代起居注册》(光绪朝),31653~31657页。
〔48〕参看台湾故宫博物院文献编辑委员会编:《戊戌变法档案史料》、《宫中档光绪朝奏折》,张之洞、魏光焘、邓华熙、翁曾桂、崧蕃,总理衙门议复折片等。台湾故宫博物院发行,1974。〔49〕《清代起居注册》(光绪朝),31581~31585页。
〔50〕《荣禄存扎》,4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