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史氏按】清末新政虽然来得晚了,最后也未能挽救清王朝的灭亡。但是,它对推进中国的近代化的历史作用却是不可抹杀的。论者认为,它在变革的广度和深度上都比戊戌变法有过之而无不及。袁世凯在这一过程中,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有人认为他实际处于领袖般的地位。是否如此,可以看看他的所作所为。
    此编述的材料主要来自《一代枭雄袁世凯》(廖一中著)

袁世凯力推新政


     1901年1月29日,清廷发布了推行新政的上谕。袁世凯成为新政的有力推动者。袁世凯在山东推行新政,只是一个开头,其主要活动是在直隶总督任上(1901年11月署理,1902年6月实授,1907年调中央)。
    
力废科举,大办学校

     袁世凯在山东设立山东大学堂,并让该校办附属中小学;有命令府、州、县次第开办中小学堂。
     "兴学校与废科举是彼此紧密结合的一个问题的两个组成部分。"在袁世凯、张之洞等有远见官僚督促下,清廷逐步由改良走向废除科举。在此过程中,袁世凯受到顽固保守官僚的激烈反对,尤其是他本人不是科举出身,更是遭人痛诟。但是袁张"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站在时代前列,极力主张废除科举,兴办新式学校,其作用当是不应泯灭的。"
     袁世凯在直隶设立专门的办学机构,主持制定了各类章程,筹措了必须的经费,结果直隶办学成果丰硕。"1906年,直隶省各类普通学校计有:北洋大学堂、高等学堂、北洋医学堂、高等工业学堂、高等农业学堂各1所,初等农业、工业学堂、艺徒学堂等21所,优级师范学堂1所,初级师范学堂及传习所89所,中学堂27所,高等小学堂182所,初等小学堂4162所,女子师范1所,女学堂40所,此外,还有吏胥学堂18所、客籍学堂、图算学堂、电报学堂各1所,学生人数86652人。"上述学校除北洋大学堂由盛宣怀于1895年所创建以外,其它均为袁任直督时所开办。如果和全国其它省比较的话,直隶处于明显的先进地位,按1909年学部统计:直隶小学堂数目居全国各省第一位,小学生数目居第二位;中学堂数目和学生数目均居第三位;高等学堂数目及学生数目居第一位;小学教员毕业于师范学堂和外籍教师均居第一位;中学教员毕业于学堂和外籍教师均居第二位;高等学堂教员在本国和国外高等学堂毕业者,均居第一位,劝学所、劝学所总董均居全国第一位。"袁世凯1907年离任,但以上成绩取得其基础无疑是袁奠定的。另外,要看到本来直隶的经济、文化水平在全国并非一流,在袁任职期间教育突飞猛进,"不能不归功于袁世凯的提倡、组织的视野和魄力都超过其它各省督抚。"
    
创办中国近代公、检、法体系

     "巡警,是维持社会秩序,预防、制止危害社会行为的发生、侦探、逮捕犯法者的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力量。1900年以前,除帝国主义的租界以外,中国没有建立巡警制度"。袁世凯仿照外国经验奏定章程,聘请日本警官为顾问,于1902年兴办巡警。先在保定,后扩展到各州县以及天津。
     "天津巡警建立后,市民尤其是绅富和外国侨民普遍叫好,他们说:自巡警建立以来,'奸宄不行,闾阎安堵,成效昭然,中外翕服,中西商人交口称誉。'"
     1908年清廷谕令在全国实行巡警制。
     "袁世凯在推行巡警制度的同时,又率先建议改革法律和司法制度,这一'新政'的推行,也是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大事。"
     1902年,袁世凯和刘坤一、张之洞联衔奏说修改法律,并提出考察西方各国律例,推荐法学专家任编修馆的要职。"1909年,编成《大清刑律》一书,它无论在形式和内容上都借鉴了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立法原则和有关法规,是一部包括有关资本主义色彩的刑法法典。"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司法与行政合一,弊病丛生,极不科学。"在袁世凯的坚持下,仿行宪政的第一步就是改革官制。1906年,清王朝改革官制,将刑部改为法部,专任司法;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设置总检查厅,受法部监督,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地方也设立相应的机构。"这次司法改革,是由直隶天津府先行试办,然后逐步推广的。"
     "为了司法改革的需要,袁世凯先后设立了专门学堂培养人才。"计有保定政法学堂及附设的法医学堂,天津政法专门学堂、监狱学堂,司法警察学堂,谳法研究所等。
    
整顿吏治

     "袁世凯整顿吏治可分二个方面,一个是裁汰冗员,严肃官纪,反对贪污腐朽作风;一个是培养为适应'新政'需要的'开放型'官员。"
     袁在山东时就设立学馆培训候补官员等。
     在直隶督任上派遣官员出国短期学习考察,成为袁世凯提高官吏水平的一个重要途径。
     在严肃官纪方面,袁世凯也采取了一些措施。
     官衙中书吏差役相互勾结,苛虐扰民。袁将天津县作为重点,先后两次裁减书吏差役,原来共有官员和书吏差役,不下三千人,淘汰精简之后只有150人。
     1902至1907年袁还撤销和裁减了若干冗衙冗员。
     1902年袁下令全省裁去各项陋规,一律改为公费。
     由于"吏治败坏已非一日,积重难返","袁世凯的整顿吏治,虽然取得了某种进展,但又往往停留在文字禁令上,未能得到认真贯彻。""虽然'负全国模范之名',但是'实际上,官界之芜杂,吏治之苟且,人员之壅塞,风气之颓废,迥非意料之所及,可为寒心。"
    
推动立宪

     "立宪是清末新政的重要内容。"
     "自袁世凯从政以来,认识到西方各国的政治、军事优于中国,国力也因而强大。所以,他在实践中,学习西方的军事、经济、教育、司法等方面的'洋货',并不断地将其移植到中国来。也就是说他是从封建地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过渡的人物。因此,他在静观动态,仔细衡量之后,'俟时'已到,乃决心插足立宪,而且作为领袖式的人物出现在政治舞台上。"
     1906年,袁会同张之洞等电奏实行立宪政体,派亲贵考察。西太后接受建议,派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回国后认为立宪有利。于是清廷设立宪政编查馆,组织领导预备立宪事宜,袁世凯、奕劻等为该馆大臣。袁世凯声称:"官可不做,宪法不能不立"。经袁等人的努力,清廷颁布《宣示预备立宪先行厘定官制谕》,"宣布'仿行宪政,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但未可操切从事,先从官制入手'。自出使考察大臣归国,至宣布立宪,为时仅一个月,'其间大臣阻挠,百僚抗议,立宪之局,几为所动',而卒能成事者,'庆王、袁制军实左右之'。实则,袁世凯左右奕劻,宪政之出现,乃袁世凯左右之。"
     接下来在官制改革过程中,袁世凯与部分满族亲贵发生剧烈冲突,最后虽然通过了设立责任内阁以及中央和地方官制改革方案,呈报慈禧太后定夺,但是,慈禧太后否决了责任内阁,接受了其它改革方案。于是,中央的部门发生了变动。"这次改革,不只是形式上的变动,也有实质性的变化。它削弱了地方督抚的权利,加强了中央集权与统一,使之责有专成,各成一统。与改革前比较,较为合理,适应了交通、军事、邮电运输、经济、司法、教育发展的要求。"
     1907年夏,立宪运动进入高潮,袁世凯乃奏请"赶紧实行立宪",条陈十事。他所坚持的责任内阁,终于在1911年5月得以实行,而资政院、咨议局则按袁的主张于1907年后陆续设立。
     1908年,袁与奕劻会奏,以九年为期预备立宪,并提出宪法大纲及议院选举法,为慈禧太后接受并颁布。"期限虽长,毕竟从茫茫无期进而有了具体时日,改革进程虽然缓慢,但终于在其道路上又迈出了一步,让人隐约看到了改革前方的光亮,有了奔头。"
     袁世凯在推动全国立宪发展时,"首先在天津筹建地方自治,创立县议事会,作为宪政基础,并成为宪政之'楷模'。"
     "立宪本身表明了君主专制制度是不完美的,必须加以改革,2000多年神圣不可侵犯的制度动摇了;而且立宪确实也给予了人民一些民主权利,有利于人民从事政治活动;立宪通过改革官制、设立资政院和咨议局,推行地方自治等,为资产阶级挤进统治机构打开了通道。事实表明,辛亥革命各省纷纷独立,与各省的咨议局的活动是分不开的。立宪具有资产阶级性质,是符合历史发展潮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