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史氏按】古氏系美国学者,以自由民主国家之专家而纵论中国宜行帝制,于是被袁世凯及其手下奉为至宝,对此奇文,不可不知。帝制已灭,其人已逝,然而捧读其文,却发现其中的"国情论",颇不陌生。
古德诺博士的《中国新约法论》
下系古德诺博士于上年①十一月十九日在纽约法政学会宴会席间所演说,经纽约大学国事股股长精琦博士推阐其意。精琦并谓古博士之说于表示近数年来中国政府机关之运行,最为明了,全篇一无偏颇之见。目前世人多有致疑中国政府之性质者,得此足以释然。美国人民盖尚未和一国国民骤得自由最初经过之困难,即在如何使用其自由云云。
十八世纪之末,乃世界普通政治各原则规定之时代,而亦欧洲凡有学问者公认此各原则之时代也。当时人鲜不以之为任在何时,任在何地,皆可适用此各学说。中即所谓主权在民说、三权分立说、及天赋人权等说是也。且以为苟不根据上数原则,则不能构成良善之政府。虽因情状不同,而由适用上数原则立即所发生之利益各有多寡之别。然无论在何国家,即引用上数原则而遭失败,其人民所受教者正复不浅。在十八世纪之末,泰西诸国中以美人最信上数原则,到处皆可适用,而久持此种臆想不稍加变者,亦惟美国为最也。
美人信上学说最甚之由来
美人所以信上学说者,其理由无待远求。美革命告成,政府之形式骤变,乃使其国民有规定原则数条从以为新政冶组织所自出之必要。且其时北美社会情状,比较的简单。故其适用原则也甚易。而美人当时,初不必有何种政府,纯粹个人主义之活动(个人主义即随人权天赋论而起),即足恃以达其最高之目的。即所谓物质的征服美洲大陆是也。若在欧洲,则各事已有定相。情形又较复杂,故学者之欢迎上数学说,渐不若美人之甚,除法兰西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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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原件无年代,据内容应为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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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政府之变动,未有若吾美者。而欧洲社会染工业之性质日深,以致弊病丛生,若不限制人权天赋之说,断不足以挽救之也。
欧洲复旧之反动
在十九世纪之初,欧人对于前者,已视为到处可行之政治原则颇致疑问。自法兰西大革命之后,继以复旧之反动,于是主权在民说,在欧洲大失势力。而人权根据于立法院所定之法律一说,亦代人权天赋论而起,三权分立之原则行之于实际政治,颇有不适用之处。于是,人亦知其不能尽事可通。适格致家发明进化之理,以适宜于四周情状而改变,各科学家和之,是于政治学家之议论亦不无影响,积渐而有所谓历史派之发生,与彼理想派人意味不同。
独断论之渐少
其结果,则百年而后,政治著作家之思想与前大不相同,不论欧人、美人,均不复如前之持独断之论。然而,在吾美则尚有多人主张政治原则到处皆可适用之旧说。彼等所受教育,盖被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各政治学说先入主之也。而是种议论之之最有势力者,尤以在吾美司法畀为甚,各审判官有权宣告立法院所定之法律为不合宪法,故于国家政治之发展有极大之影响。然有一事应知者,则美国审判厅关于宪法问题之判决,非必由其个人之意见,以各审判官应遵守宪法之规定,而当时宪法之规定多根据于旧理想,近日之政治学说尚未影响及之也。
然在美国仍有人以为政治原理到处皆可适用,不必问其经济状况、社会状况及历史习惯之不同者。余于去年幸得预闻中国宪法之事,余乃知此种信仰之为害非鲜也。余且先述中国数年间之事实。以证明宪法须适合国情之必要。
中国政治地理之特别
中国于一千九日十一年革命事起,其理由今且不必赘述。革命起,欲推倒二百年之清廷,使不得复握政权,原夫中国帝国由天时地理、种观之,可分勾两大部,即南部、北部是也。满人来自塞外,其势力自以在北为强,在南为弱,故革命之起,首告成功于南方,各省次第响应,不复奉满廷命,然在北部,初无所动焉。南方各省之代衰,其感受欧化较北为甚,即聚会于南京,则思设立所以继满之政府。中国革命之得成者,留学生之力为多,其中曾求学法美者,固属不少,而其大多数则系曾负笈东瀛者。日本虽为帝政之邦,而学生自日本归者亦皆赞同共和。日本复为中国政治犯逋逃之薮,因之中国留日学生多受校外急进派之感化。若在校内,则学生与书籍为伍,偏于理想,而无审察与实验之功夫也。且满室既倒,而后当时无人再欲僭居帝位,其势不得不出于共和,由国民代表选举行政之首领,定其任期。于是中国共和政府遂于南京成立,举孙文为总统。然其势力则仅及于南方各省而已。
南北之统一
为保全中国之统一及求各国之承认,于是有南北之统一。其结果共有二事:清廷退位,二、政体仍为共和,三、今大总袁公被举为临时大总统,以继孙文之后。此项办法,不过双方互相让步,而让步之事,每有悬而未决之问题。不仅此也。人且认为-时之解决而已。袁公被举为临时大总统,而后其最大之事即袁公好旧,与急进派不相合也。袁公在前清末年,以干练著称,余称袁公为好旧,不过比较言之耳。在未革命以前,袁公固为大员中之最维新者,其在北洋总督任内时,奖励新学甚力,且为创办新军之人。第中国改革过速,为袁公所不喜,中国急进派人遂指为守旧也。无论袁公之为新党、为旧党,总之袁公一入民国政府,于当时操握政权之一班中国少年,抱急进主义而习于欧西学说者外,另见一班人物登进矣。
中国第一次约法与国情不合
中国第一次约法,纯为急进派人之主张,不察中国国情如何盖以为宪法自身能有力量约束政治行动也。故约法中,于中国人民素所不习之国会,则与以大权;于人民素所熟习之政府,则限制其权。是可于任命重要官吏须得国会同意及内阁须得国会信任数条见之。约法初施行时,立法机关为一院制,约法规定由此院组织国会,于是产生两院,尽袭前院所有各权。
一千九百十三年之革命
约法所以失败之故,一由总统任命重要官吏须得两院同意。二由采用内阁制非总统制。而其最大原因,则由政党竞争过烈,新旧两派,势不相容。新派多为南人,旧派多为北人,驯至南方数省有一千九百十三年之叛。袁总统以军权在握,且于该年四月五国借款约成,财力较新党尤为充足,故平乱也殊易。乱事即平,国会起草永久宪法,新派中人犹不知体察国情,仍蹈南京之旧辙,使立法部权力驾乎行政部之上,巳以为立宪政体,英、法之内阁制为最佳,而彼中心又不信任袁公,故亦采用内阁制,使总统处于不甚紧要之地位。在总统左右之人,初亦赞成内阁制,嗣受一九一三年之经历,乃变其意向矣。在总统,闻人言内阁制之善,亦未深悉实情,今则知采用内阁制,事权集于国会,因之起党派之纷争,而总统反不足重轻也。
在一千九百十三年十月以前承认民国者,仅有美国一国。中国以欲得各国之承认,于是宪法中关于选举大总统、副总统一节,由起草委员会报告国会通过,其后随举袁、黎二公为正式正、副总统,任期五年。
国民党之谋叛
国民党反对在国会内维持总统之一党,反宅正式总统选定之后,即发现国民党与叛党通信之事。袁总统于是宣市国民党之谋板,所有国民党议员均取消其选举证,不得复在议院出席。被取消之议员,为数甚多,致国会不足法定人数,不复正式开会,其后卒被解散。初,中国国会本为两院制,殆取法于美国之国会制度。其参议院议员,由各省议会选出;其众议院议员,则由各选举区初选当选人选出。凡人民无某种教育资格,或所有财产不值某数者,概不有选举权。第中国选举人为数过多,既不知选举为何物与选举之手续当如何,又无协赞政冶之能力,故各地之选举大都类同儿戏,操纵于一二敏活政客之手。其选举情状既若是,故其国会除数留学生而外,不足为国民之代表。而其所议决之法律,其最要者除规定议员厚给俸禄外,无可述焉。以不足为国民代表之国会,而旧约法乃与以大权使居政治之中心地位,证诸中国人民之习惯,实非所宜。盖中国数千年来权集于天子一人,天子依惯例以为治,而人民无立法之习惯,亦无国会议事之经验。其自然结果,则成一不竞之国会,国会能力薄弱,遂不能举其旧约法所规定之国家重任。际此中国存亡一发之际,若是之国会又焉能解决紧逼而重要之各项问题耶?
政治会议之召集
国会消灭而后,袁总统即召集政治会议,其中议员以中国社会中较为好旧者居多。政治会议曾通过各项法律案,并产出一修改约法之机关。约法会议开会数月,修改约法告成①,于是总统之权力大增。修改约法中并规定由总统派定议员,成立一参政院。参政院一面备总统之咨询,一面代行立法部职权,直至国民选出之国会成立为止。修正约法中复规定约法会议应组织一立法部,而参政院应起草永久宪法以代修正之约法。数月以来,各种法律均为参政院所通过,即为代行立法之责任。此外总统按照新约法所规定,随时以命令规定各种要事,文武衙门之组织即其一也。且修改约法诸君观于数月间内阁制之经验,知内阁制不甚合宜,二三年内中国制定永久宪法,亦必于此留意也。修正之约法,已大增总统之权,总统现为政权之中心点,在其任期内人民尊其所处地位,类似前朝天子。修正约法中所规定之立法部职权,则顾问性质,非主辖性质,处于被商地位,非处于自由建议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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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1914年5月1日,袁世凯公布《中华民国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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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约法更合中国之需要
上述变迁,于被醉心共和派人指共和政府惟民为主者,必不以为然也。然而,修改约法中所规定之政府,以较原定约法之所规定者,其与中国之历史、国情更为相合。中国除自古以来之个人政府而外,不知他种之政府也。目前之中国人民,鲜合群共动之能力,其理由不赘述。又中国社会上,其于经济一方足以自立,而又能关心公共利益之人,不若当欧洲初用代议政治时之多。故其结果,于组织名实相符之代议机关极为困难,而专制政治之发生,则甚易。中国之情势若是。然则,欲谋政治之改良,目前可望成功者,惟有于强健行政部之旁设以多少足以代表某类入(能回顾公益之某类人)之机关而已。此类人即指儒士与商家。儒士不独知公益之为何事,且与舆论上占大势力。商人则能组织同业商会,而从前对于官场,亦有势力。此外,则尚有纳税较多之人代表此数类人之机关,其议员最好用选举法选出。至于权限,在目前只可付以商议之权,将来行而有效,其权再可扩张,而其代表范围再可推广。至若不顾国情若何,骤欲引用普通政治原则,将适宜于他国之制度,强欲行之于中国,而于历史及社会与经济状况冒之不理,则中国宪政之有真正进步与否,正末可必也。
袁总统引中国入于宪政之轨道
余所言之政策,亲信为袁总统现在所行之政策。袁总统乃政治家,又为政策家,不然断不能有此今日。惟其为政策家也,故须应付各种政治状况之方。所谓各种状况云者,究非局外人所知,亦非局外人所能知之。凡不熟习于中国政治生涯者,不能评判袁总统于近二三年来,以灵敏之手段对待困难之行为。第吾人则可表示一种意见,预料其将来之结果。盖-观前数年之事实,袁总统能使中国不致分裂。又于此悲惨之欧战以前,将中国财政几乎完全整理清楚,且复能使国家重见秩序之恢复。中国从前历史,凡政府变更,必有大乱,今此则不然,从前一朝既覆,则干戈相寻,城邑为墟,生灵涂炭。今则民之不幸,而死者为数迥不若前此之多,而现在国是殆能日见进步。然则袁总统于过去数年间已大有造于中国,无可讳言也。余之意见,袁总统且正竭力引进中国入于宪政之轨道。其成功与否,虽不可知,而观其过去之事实,则将来自可告成功也。其可成功之-理由,则袁总统系一实行政治家,深知中国宪法必须适合国情,有以应国之需要也。
顾维钧所藏资料铅印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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