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举大事年表


年 代


科 举 大 事

  汉 高祖 十一年(前196年)   首次下诏令地方官举荐贤士
  文帝 二年(前178年)   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
  十五年(前165年)   诏举策试之始。
  武帝 建元元年(前140年)   董仲舒应贤良举,对策三道,建请独尊儒术。
  元光元年(前134年)   初令郡国岁举孝廉各一人。
  元封五年(前106年)   始举茂材异等之士。
  昭帝 始元六年(前81年)   贤良文学与丞相大夫举行盐铁会议。
  和帝 永元五年(93年)   令郡国按人口比例举孝廉。
  顺帝 阳嘉元年(132年)   左雄奏,令举孝廉限年,试以经学章 奏。
  魏 文帝 黄初三年(222年)   诏举士勿限年龄。
  明帝 大和二年(228年)   诏郡国贡士,以经学为先。
  晋 元帝 大兴元年(318年)   葛洪撰《抱朴子》“审举篇”
  宋 明帝 泰始三年(467年)   定策秀才考格
  粱 武帝 天蓝八年(509年)   诏国学通经者策试入仕
  周 宣帝 宣政元年(578年)   诏州举高才博学者为秀才,郡举经明行修者为孝廉
  隋 文帝 开皇二年(582年)   诏举贤良
  开皇七年(587年)   制诸州岁贡3人。
  开皇十八年(598年)   诏以志行修谨、清平干济二科举人。
  仁寿三牟(603年)   诏令州县举士。
  炀帝 大业元年(605年)   始建进士科。科举起始于此。
  大业三年(607年)   诏以孝悌有闻、德行敦厚、学业优敏、文才美秀等十科举人。
  大业五年(609年)   诏以学业该通、才艺优洽等四科举人。
  唐高祖 武德四年(62L年)   敕举秀才、明经、进士等科。
  武德五年(622年)   取中秀才1人、进士4人,唐代科榜之始。
  高宗 永徽二年(651年)   秀才科停废。
  显庆三年(658年)   制科起始。
  龙朔三年(663年)   董思恭贿卖试题案发。
  调露二年(680年)   刘思立奏请明经、进士加试帖经。
  永隆二年(681年)   进士加试杂文之始。
  武则天 载初元年(689年)   武则天履前试贡举人。
  长安二年(702年)   建立武举常科。
  中宗 神龙元牛(705年)   三场考试制凝定。
  玄宗 开元十九年(731年)   始置吏部科目速考试科目博学宏词科。
  开元二十四年(736年)   因考官李昂与考生李权争讼,移贡举于礼部职掌,设贡院。
  开元二十五年(737年)   改革明经与进士科考试内容。
  开元二十九年(741年)   设立道举科。
  天宝元年(742年)   进士科纳省卷之始,行卷之风渐起。
  天宝十二年(753年)   诏天下举人入官学然后听举,暂停乡贡。
  肃宗 至德二年(575年)   科举分四处举行。
  代宗 宝应二年 (763年)   杨绾请停明经、进士科,引发第一次科 举存废之争。
  永泰元年(765年)   始置两都贡举。
  德宗 建中元年(780年)   停孝廉科。
  贞元二年(786年)   设《开元礼)科。
  贞元八年 (792年)   录取“龙虎榜”,韩愈、欧阳詹、丰蜂等在 其中。
  贞元九年 (793年)   设三礼科。
  宪宗 元和三年 (808年)   贤良方正直言极谏制科对策案发生。
  穆宗 长庆元年 (821年)   复试进士案,引发朋党之争。始取宾贡 进士。
  长庆二年 (822年)   设史科及三传科。
  文宗 大和二年 (828年)   刘?直言极谏对策风波。
  开成元年 (836年)   宰相郑覃奏罢进士科,文宗未准,第二次科举存废之争。
  武宗 会昌五年 (845年)   定各道进士明经解送名额。
  昭宗 乾宁二年 (395年)   复试进士,昭宗亲自命题阅卷,拔取寒士。
  天福元年 (901年)   录取“五老榜”,恩科进士之始。
  后梁 太祖 开平元年 (907年)   敕令废止拔解,后屡有反复。
  后唐 明宗 长兴元年(930年)   定每榜宾贡进士只取一人。
  后晋 高祖 天福五年(940年)   敕停明经、童子、宏词、拔萃、明算、道举等科,明经并入九经等诸科。
  辽 世宗 天禄元年(947年)   诏辟贡举,立经童科。
  后周 世宗 显德六年(959年)   进士及第闻喜宴改由官办。
  宋 太祖 乾德元年(963年)   禁止通榜公荐。
  开宝三年(970年)   设立特奏名进士。
  开宝六年(973年)   殿试正式建立。
  辽 景宗 保宇八年(976年)   下诏在南京(幽州)“复礼部贡院”。
  大平兴国二年(977年)   增加录取名颇,开宋代之先例。
  辽 圣宗 统和六年(988年)   辽朝“诏开贡举”,辽朝科举苹制度正式确立。
  太宗 淳化三年(992年)   殿试用糊名法。
  真宗 景德二年(1005年)   誊录法在省试中首创。
  大中祥符四年(1011年)   省试用糊名法。
  天禧三年 (1019年)   创评卷双重定等第法。
  辽 圣宗 太平九年(1029年)   以诗赋试举人,赐张人杰等二十七人进 士及第。
  辽 兴宗 重熙五年(1036年)   批准中书令张俭的奏议,开始实行皇帝御试进士之制,从此成为定制。
  仁宗 庆历四年(1044年)   范仲淹实行科举新政,士须入学300日方许应举。
  嘉佑二年 (1057年)   欧阳修主持省试,黜落文风奇僻试卷为落第举子诋毁。殿试始免黜落。定间岁开科。
  英宗 治平三年(1066年)   定三年开科之制。发生司马光分路取人与欧阳修凭才取人之争。
  神宗 熙宁二年(1069年)   朝中大臣讨论科举改革问题。第三次科举存废之争。
  熙宁四年(1071年)   王安石改革科举,罢明经诸科;进士科罢诗赋而试经义、策论。
  辽 道宗 咸雍六年(1070)   又增加贤良科,要求应试者必须首先进上所业十万言。
  金 太宗 天会元年(1123年)   金太宗开科取士,但并无定制。
  太宗 天会五年(1127年)   下诏实行南北选制度,次年正式实行。
  海陵王 天德三年(1151年)   下诏”南北选为一”,贞元二年(1154年)正式实行南北通选。
  世宗 大定四年(1164年)   诏进士文优则取,勿限人数。
  世宗 大定十三年(1173年)   正式创置女真进士科。
  世宗 大定二十年(1180年)   定女真进士科今后以策、诗试三场,策用女真大字,诗用小字,程式之期皆依汉进士例,成为定制。
  世宗 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   恢复举子入场前沐浴,井更换上由官方提供统一衣服的制度,以防士人夹带舞弊
  章宗 承安三年(1198年)   规定女真人45岁以下应女真进士科及第后需试射。
  章宗 泰和三年(1203年)   敕汉人司女真进士,互换弥封。
  元 太宗 至元九年(1237年)   接受中书令耶律楚材的建议,用儒术开科取士,是元代首次开科取士。
  仁宗 皇庆二年(1313年)   颁布的科举条制,下诏恢复科举制度。
  延佑二年(1315年)   三月廷试进士,分右榜和左榜分别放榜录取。
  惠宗 元统三年(1335年)   第四次科举存废之争。下诏停罢科举,至正六年(1346年)恢复,停罢了两科。
  明 太祖 吴元年 (1367年)   下令设文科取士。
  洪武三年(1370年)   诏开科举,规定:“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进,非科举者毋得为官。
  洪武四年(1371年)   令各省连试三年,举人免会试,直接赴京师听选。
  洪武六年(1373年)   以科举所选拔的人才没有实际行政能力为由,停罢科举。
  洪武十五年(1382年)   停罢十年之后,下诏复设科举。
  洪武十七年(1384年)   颁行《科举成式》,成为明清科举的“永制“。
  洪武十八年(1385年)   初选进士为翰林院庶吉士。
  洪武二十一年(1388年)   命建状元坊,以旌表状元。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   定文字格式。
  洪武三十年 (1397年)   南北榜事件,为明代第一次科举大案;亦定复试令。
  成祖 永乐二年 (1404年)   始命工部建进士题名碑于国子监。
  仁宗 洪熙元年 (1425年)   令礼部确定乡试录取名颇;确定南北分卷录取的方针。
  代宗 景泰元年 (1450年)   下诏科举取士取消南北分卷取士制度。景泰四年恢复。
  英宗 天顺七年 (1463年)   会试首场发生火灾,烧死举人90余人。
  宪宗 成化二年 (1466年)   制定科场事宜,改革科场程式。
  武宗 正德三年 (1508年)   内阁大学士充任会试主考官成为定制。
  世宗 嘉靖七年 (1528年)   始选任京官主乡试。
  神宗 万历四十四年(1616年)   命会试官增为20人,用翰林12人,科部各4人,至明末不变。
  思宗 崇祯四年 (1631年)   武举殿试开始。
  清 世祖 顺治二年(1645年)   采行科举取士制度,八月乡试,次年三月会试。
  世祖 顺治十四年(1657年)   丁酉科场大案。
  世祖 顺治十五年(1658年)   殿试改在“太和殿前丹墀考试”,会试同考官十八房形成定制。
  圣祖 康熙二年(1663年)   停止八股文取士,并改科举三场为二场,康熙四年复三场之制。
  康熙七年(1668年)   恢复八股取士制度。
  康熙十八年(1679年)   诏试博学宏词科,以笼络名士。
  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   命考取满洲生员举人进士,仍须兼试骑射。
  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   颁布上谕,实行乡试官民分卷考试制度。
  康熙五十年 (1711年)   江南科场大案。
  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   特开万寿乡会试恩科,此后凡遇万寿或登基之期举行。
  世宗 雍正元年 (1723年)   诏开恩科,为登基恩科之始。
  高宗 乾隆三年 (1738年)   第五次科举存废之争。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   推行商民分卷制度,商籍生员设立“卤”字号。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   殿试该在保和殿内进行。
  仁宗 嘉庆三年 (1798年)   湖南乡试,考生傅晋贤与科场书吏樊顺成勾结,掉换了傅晋贤与岳麓书院考生彭莪的试卷,樊顺成、傅晋贤皆被处决。
  文宗 咸丰八年 (1858年)   戊午科场案。
  德宗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   贵州学政严修奏仿照博学宏词科设立经济特科。
  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   下诏自下科起,科举用策论,但旋即随维新运动失败而被停止。
  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   慈禧太后新政,废八股文,乡会试首场改试中国政治史论五篇,二场各国政治学艺策五道;诏开经济特科。
  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   张之洞、袁世凯上《请递减科举折》,张之洞在与张百熙、荣庆联奏《请递减科举注重学堂折》,提出分科递减渐废科举之法。经济特科开考,正场和复试均试论策各一道。
  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   八月初四日应袁世凯、赵尔巽、张之洞、周馥、岑春煊和端方之请,发布上谕废止科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