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初二日给康有为的明发上谕

     八月初二日,军机处《早事》中记载:召见袁世凯、成勋、周莲、陈春硫、林旭、军机。皇上明日办事后由颐和国还宫。召见袁世凯、成勋、周莲、陈春滤各有其原因,召见军机是每日的公事,而召见林旭,却是一政治异常现象。同时,军机处也得到了正式的通知,第二天将按原计划由颐和园还宫。也就是说,虽有异常,但非严重。如果当时出现了重大事件,就不会有此回宫时间的确认。……而军机处《上谕档》中由内阁发下了一道明发上谕,却表现出极为异常的现象:
     工部主事康有为前命其督办官报局,此时闻尚未出京,实堪诧异!朕深念时艰,思得通达时务之人,与商治法,闻康有为素日讲求,是以召见一次。令其督办官报,诚以报馆为开民智之本,职任不为不重,现在筹有的款,著康有为迅速前往上海开办,毋得迁延观望。
     这一道谕旨,正如一些研究先进所指出的那样,与其说是发给康有为的,不如说是写给慈禧太后看的。从谕旨中透露,光绪帝与慈禧太后之间,有过一场交锋,其中的关键是康有为,结局是光绪帝向慈禧太后让步。此事因何而起,我个人以为,仍是慈禧太后对"懋勤殿"之类议政机构的反应。……
     从上引谕旨来看,光绪帝在争论中似未能向慈禧太后当面说清楚,从而只能用明发谕旨的方式,向慈禧太后表示其态度。光绪帝在此谕旨中向慈禧太后表白有三:其一是他不知道康有为还在北京。光绪帝此处是不诚实的。……可以确认,光绪帝知道康有为尚未离京。但无力向慈禧太后相抗,只能采取躲避的办法。其二是强调他召见康有为只有一次。根据当时的谣言,康可以随意出入宫禁,经常与光绪帝密商政务。看来慈禧太后也听到了一些谣言,由此而质问光绪帝。光绪帝不敢当面为自己辩解,只能通过明发谕旨向慈禧太后辟谣。其三是严令康有为离开北京,使用了"毋得迁延观望"的严厉词句,以向慈禧太后表白今后不会再与康有为保持联系。
     我个人以为,慈禧太后强令光绪帝让康有为离京,是因其已经觉察到康对光绪帝有很大的影响力,对此最为警惕。她坚定地认为,能够影响光绪帝的只能是一个人,而且只能是她本人;此外的一切,都应当除掉,就如先前放逐翁同龢一样。然而,赶走康有为,似乎又在表明,慈禧太后反应是有限的,她只是加强了对光绪帝的控制,是由上而下的另一类的"清君侧",恢复和巩固其与光绪帝的政治权力关系,似还没有考虑自己立即走上前台。其中明显的证据是前引军机处《早事》,"皇上明日办事后由颐和园还宫"。
     据康有为称,林旭带下了光绪帝的密诏,此即康有为所称的第二道密诏。黄彰健先生1970年著作称康此处必有篡改;房德邻先生1983年论文据梁启超对康有为诗的小注,称第二道密诏是由林旭传来的口诏,康有为据此伪造;汤志钧先生1985年论文,考证了第二道密诏的版本,认为确有第二次密诏,光绪二十四年九月初五日《新闻报》所刊为其最初的版本,康有为有所改窜;房德邻先生2000年论文,放弃了口谕的说法,而是采用了汤志钧刊布的《新闻报》该诏言词。
     以上各位研究先进,所据资料大体可录于下:(1)王照称:"另谕康有为,只令其速往上海,以待他日再用,无令其举动之文也。"(2)梁启超称:"先生于八月初二日奉朱谕命出京,初四日复由林暾谷京卿传口诏促行,初五日遂行。"(3)粱启超又称:"先生当国变将作时,曾两次奉朱笔密诏……第二次由四品卿衔军机章京林旭传出者。两诏启超皆获恭读……其第二诏末数语云:'尔爱惜身体善自保卫,他日再效驰驱,共兴大业,朕有厚望焉。"在第一条材料中,王照承认有第二诏,但对其内容仅认定了"速往上海,以待他日再用",而"以待他日再用"六字是该日明发谕旨中所没有的。在第二条材料中,梁启超提到了口诏,也提到了八月初二日的朱谕。如果将八月初二日朱谕当作上引该日明发上谕看待,那么就没有密诏,而只是口诏;如果将八月初二日朱谕当作第二次密诏,那么,除了第二次密诏,还另有口语。光绪帝初四日并未召见林旭,若有口诏,也只能是初二日对林旭所言。在第三条材料中,梁启超称其亲见第二诏,十分委婉地否认康所称"出外求救"等语,但称有"共兴大业"一语,汤先生的论文对此表示了疑问,黄先生的著作更是指出,此语与光绪帝的身份不合,不是君主对臣子的口气。
     由此,我以为,初二日光绪帝召见林旭,也有可能并无密诏下发,只是让林旭传达他的口谕;如果光绪帝真有第二道密诏,也不能相信梁启超的说法,只能认定王照所称的"速往上海,以待他日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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