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禄对维新事业的态度


【梦史氏按】关于荣禄对维新事业的态度,正面和负面的意见可说针锋相对。负面意见,对荣禄严厉指责,然而,却证据不足。如所谓荣禄对康有为说"祖宗之法不能变。",本属孤证,而且这是正月初二的事,直到康有为流亡日本后才写出来,此前他曾鼓动袁世凯杀荣禄,所以有人怀疑是事后编造的罪证。至于苏继祖所说光绪下旨责备荣禄,则缺乏根据。
而正面意见,则有论据、论证,主要见于冯永亮《荣禄与戊戌变法》〔注〕一文,要弄清真相,需要认真看看,原文较长,现分开题目摘录。
正面
负面

☆ 对百日维新荣禄曾多次表态予以肯定。如在私人信函中,多次表示"朝政日新"、""时局日新"。详见

☆荣禄积极推动军事变革。由于他多年从事军事工作,在这方面有较多的变革主张,并一再上奏。详见

☆荣禄积极推进文化教育方面的改革。在直隶总督任上,在这方面的主张和实际运作都很突出,得到其他地方的推重。详见

☆为了节流开源,荣禄要在直隶裁减冗员;更着重积极推动农工商务。在这方面的作为也是较多的。详见☆荣禄对康有为变法的态度:荣禄并不反对变法,只不过不赞戎康梁的变法,遵循的是另一条变法思路。详见

☆荣禄积极推荐人才,包括许多维新人士。详见☆荣禄对处理民教冲突的主张是适宜的。详见

☆政变发生后荣禄对于新旧对立的紧张局势有所缓和。详见

☆荣禄住政变后还竭力保护参加过维新的人员,尽量避免党祸株连。详见

☆政变后荣禄继续主张变法改革。详见

《康有为自编年谱》:

光绪二十四年戊戌四十一岁。正月初二日,总理衙门总办来书,告初三日三下钟王大臣约见。至时李中堂鸿章、翁中堂同龢、荣中堂禄、刑部尚书廖寿恒、户部左侍郎张荫桓、相见于西花厅,待以宾礼,问变法之宜。荣禄曰:"祖宗之法不能变。"我答之曰:"祖宗之法以治祖宗之地也,今祖宗之地不能守,何有于祖宗之法乎?即如此地为外交之署,亦非祖宗之法所有也。因时制宜,诚非得已。

苏继祖《清廷戊戌朝变记》:

☆六月初十日,旨责江督刘、粤督谭于交办各件,任意迟延搪塞,褒勉湘怃陈。凡有举行新政发交外省各件自直隶起,概不奉行,亦不议奏,电旨严催置之不覆,上愤怒万分,故有此旨,责刘谭者,意在警荣相也。☆七月初十日,复有旨严责直督荣、江督刘、粤督谭。六月已有旨,切责刘、谭两制军于交办之件,任意迟延搪塞,而褒勉湘怃陈中丞焉。闻刘、谭皆观望于直隶,直督荣相胸有成竹,有恃无恐,上乃责刘、谭而褒奖陈,不知正为陈公取咎在此。至今又有一月,仍未覆奏,上乃不能忍,又下严旨,并荣而责之,荣亦自知不免,益力求自保之计。
【梦史氏按】所谓六月初十的谕旨,多方查找,并不存在。七月初十的谕旨责备了江督刘坤一和粤督谭锺麟,虽然最后提到荣禄,但连认为荣禄反对变法的汤志钧先生在其著作中,也没有将此认作是批评荣禄。而且,是否提到的这些人都是反对变法,也须斟酌。 详见

〔注〕原载于《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科版)1998年第3期。“本文在考察荣禄的片奏、函电、文牍以及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具体阐述了荣禄在戊戌维新期间的变法思想和举措,以及政变后荣禄在北京主持枢垣,竭力消除政变造成的消极影响,维持大局,并继续主张为图强御侮而实行相应的改革。”